公示
衣高,男,1977年12月生,2023年11月1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青岛校区,合同期至2025年10月31日。
2024年02月28日接用工单位通知,其严重违反单位请销假制度,已做短信通知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,且期间多次与其联系,均未成功。
因该员工严重违反我公司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。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,于2024年02月28日解除劳动关系。
特此声明,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示3日。
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
2024年02月28日